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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聚鑫会计
10-12 23:12
每个人应纳的税都是由个人的收入决定的,关于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有一套严格的法律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也就是说你的工资如果达到了5000元,就需要向国家纳税了,那么具体要怎么纳呢?来看看下面聚鑫会计整理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吧。一、 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1. 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 居民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1.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
三、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预缴适用税率表该表与综合所得税率表相同
四、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率表劳务报酬每次扣减20%费用后,按次预扣预缴,适用预扣预缴税率表,年度并入工资薪金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汇算清缴后,所缴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五、非居民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税率表1.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与上表同)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七、其他所得除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注:个税计算方法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2.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现在有很多人手里面都是有存款的,哪怕是存款金额并不是非常的多,人们也会到银行里去存下一笔钱来,最近一段时间,有很多地方都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疫情反弹,就比如四川成都和甘肃以及广西北海,这些地方的疫情反弹影响到了很多人的正常生活,导致许多人被封锁在家中,没有收入来源,就只能够依靠存款来维持生活,毕竟现在还有很多人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的房子,要是连存款都没有,日子将会过得非常的艰难。
由于我国在发展的过程当中,有一部分人抓住了发展的先机,很快就赚得盆满钵满,因此,这部分人所能够拿得出来的存款也是非常多的,就比如一些大富豪,他们能够有上亿的资金存入到银行当中,很多人就非常好奇了,如果把一个亿的现金存入到银行里面,自己能够躺平吗?每个月的利息能够维持大家过上怎样的生活?
自从银行卡出现之后,很多人把钱存入到银行当中时,只需要拿上银行卡就能够到银行里面去存取款了,而现在,互联网高速发展,人们也能够实现无卡取款,这对很多人而言是非常方便的。由于我国的经济在不断地发展,这也催生了我国有非常多的银行产生,目前我国的银行达到了四千多家,并且其中还有几家实力非常强大的国有银行。
有些人为了能够保证自己手中资金的安全性,就会选择把钱存入到国有银行当中,因为国有银行背靠着国家,国家在这方面的监管力度是非常大的,虽然现在有很多中小银行都已经加入到存款保险条例当中来了,但是如果自己所在的中小银行发生了破产,自己虽然也能够获得资金索赔,但是过程是非常麻烦的,如果大家超过了50万,超过的部分就有可能会白白的损失掉。
现在有很多人在存钱的时候,除了考虑到了安全性方面,还会考虑到银行存款能够带来的利息,一般情况下,人们会选择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这三种存款方式的优点也是非常多的。就比如活期存款*的优点就是存钱和取钱的时候非常的方便,但是*的缺点就是活期存款的利息相对比较低。
另外就是定期存款,定期存款的利息要比活期存款高很多,不过,定期存款有时间限制,如果大家想要提前把钱取出来,就会按照活期存款的方式来计算利息。最后就是大额存单,大额存单的存款利息还要比普通的定期存款高很多,但是大额存单有存款的门槛,超过20万才能够存。
对于那些手中并没有多少钱的人而言,常常会幻想着自己有非常多的财富,并且把它们存入到了银行当中,如果大家在银行里面存了一个亿,那是怎样的概念呢?按照活期存款的方式来计算,一年下来,能够获得30万左右的利息,很多人即便是辛苦了好几年的时间,也不一定能够存得下来,30万块钱。
如果按照定期存款来存钱,一年能够获得的存款利率能够达到5%左右,当然,如果是存入到中小银行当中,利息通常情况下都是比较高的,按照一个亿5%的利息来计算,一年下来,大家可以获得500万的利息,很多人即便是苦了一辈子都无法挣得这么多的钱。而如果选择是大额存单,那么一年下来,就会有接近700万的利息,这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
毕竟现在有很多人的工资水平,连一万块钱都没有,即便是他们不吃不喝,一辈子都没有办法能够挣得这么多的钱。
要知道,一个亿存入到银行当中,不仅能够获得非常高的利息,还能够获得银行VIP的待遇,但是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要想有一个亿的存款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很多人连一万块钱的存款都不一定拿的出来。所以我们大多数人都无法通过存款来维持生活,如果大家在生活当中比较喜欢投资各种理财产品,也可以把存入到银行当中的钱,选择比较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也能够获得更高的收益。
我国有数量巨大的个体工商户人群,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5亿户 ,个体工商户突破1亿户。那么这类主体个人所得税的类型有哪些?以及它们分别又是如何计算的,下面我来解释和说明。
个体工商户经营个人所得税的类型主要有定期定额,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
对于不具备设置账簿条件的,在一开始税务登记的时候可以申请定期定额方式,税务局会根据你的营业面积、人数、租金、路段等作为定税依据给你核定一个每月收入(比方说一个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0)和税率(比如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003),同时你可以向税务局申请简易申报。通过之后可以节省征纳双方的时间,降低纳税成本。对于这个核定的金额只在当年有用,第二年会重新核定你的每月收入。
有些个体工商户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的时候会申请查账征收,这个类型就和普通小规模企业一样,要进行正常的做账报税(按季度),要有建账的能力,个体工商户并不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而是要进行个人经营所得税季度的预缴和第二年的汇算清缴(在3月30日前)。
核定征收通常是你设置了 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这个时候税务局会给你核定,这是一种事后的核定,这是和定期定额方式*的不同。
那么这3种经营所得税计算方式有什么不同?
1.定期定额征收:例如税局给你一个月核定的收入是3万,税率是0.003,按照季度报税要交30000*3*0.003=270元。而且这种情况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这是现在大部分个体工商户采取的方式。
2.核定税率征收:例如税局给你核定的税率是10%,如果你是一个 季度收入是30万,就相当于你的利润是30*10%=3万,这3万就是你的个人经营所得。按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就是30000*5%=1500元。这种方式要进行个人经营所得税季度的预缴和第二年的汇算清缴(在3月30日前)
3.查账征收,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这种方式要进行个人经营所得税季度的预缴和第二年的汇算清缴(在3月30日前)。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2021年发布了一项政策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也就是说上面3种方式均可在计算结果上再乘以50%。
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下面举2个例子.
【例1】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2】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个体工商户经营个人所得税的类型主要有定期定额,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不同的类型导致了这3种经营所得税计算和申报方式的不同,同时又要关注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来综合考虑适合自己的方式。如果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和指正。
个人所得税,又变了!明年1月1日起执行!另外,个税*最全的税率表、扣缴计算和申报方式,我们也给您准备好了~
01
个税变了!
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文件中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个人取得年终奖不再适用优惠算法,即不能再单独计税,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纳税方式要变了,年内发、年后发到手奖金可能相差上万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今年年内取得的年终奖,缴纳个税有两种计税方式,即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合并计税一种方式了。
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适合的是不同的年终奖发放方式。
举两个例子:
A公司小王,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按单独计税的方式,小王年终奖共需缴纳900元个税,年终奖到手29100元;按合并计税的方式,相当于年终奖扣税6000元,到手24000元。对小王来说,两种计税方式下,到手的年终奖差了5100元。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如果单独计税,小李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如果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对小李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总结一下,单独计税适用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合并计税则适用于年终奖较多的员工。
02
年终奖单独申报or并入综合所得?
哪个更节税?
1、工资(年累计)>扣除数(年累计),年终奖在36000元以下的选择方案一划算些
例:90后的小李月薪8000元,个人五险一金1000元,专项扣除1000元(房贷)
每月预扣个税30元,年累计360元
年终奖36000元,选择方案一更划算。但如果年终奖再多发1元,方案二比方案一更省钱。
月工资 | 年终奖 | 5000+五险一金+专项扣除 | 工资个税 | 年累计个税(方案一) | 年累计个税(方案二) |
8000 | 36000 | 7000 | 360 | 1440 | 2280 |
8000 | 36001 | 7000 | 360 | 3750.1 | 2280.1 |
注意啦,年终奖多发一元,要缴的个税就多2310.1元!
2、工资(年累计)<扣除数(年累计),选方案二可能更划算
如果你专项扣除足够多,比如算上5000基数后超过工资,那你平时不用缴纳个税,年终奖选择方案二可以补扣月工资没扣足的部分。
03
个税*最全的税率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办理汇算清缴。
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1)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表
(2)居民个人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三、综合所得税率表
综合所得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率表见前述一、二)。
注:
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四、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表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五、经营所得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04
如何计算申报
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如何计算申报个税?
1、预扣预缴
注意,以下2种特殊情况:
(1)自2020年7月起,*入职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以及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按以下方法计算个税:
(2)自2020年1月起,简化了两类人纳税人个税预扣预缴方法:
举例:
小张为A单位员工,2020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2021年,A单位1月给其发放10000元工资,2-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
原预扣预缴方法: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小张1月需预缴个税(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个税;汇算清缴,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退税150元。
新预扣预缴方法:小张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而无需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就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2、汇算清缴
05
收藏!个人所得税优惠大全!
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福利费(生活补助费)免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可以免税的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4.救济金、抚恤金免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救济金、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工伤保险待遇免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6.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免税
财税[2006]10号: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7.个人提取的“三险一金”免税
财税[2006]10号: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8.生育津贴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9.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10.退休费、离休费等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免税。具体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11.延长离退休年龄的*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补贴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专家(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12.科技人员职务转化现金奖励减征50%
财税〔2018〕58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科技人员股权奖励暂不征税
国税发[1999]125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亚洲开发银行支付的薪金津贴免税
财税〔2007〕93号:对由亚洲开发银行支付给我国公民或国民(包括为亚行执行任务的专家)的薪金和津贴,凡经亚洲开发银行确认这些人员为亚洲开发银行雇员或执行项目专家的,其取得的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的有关薪金和津贴等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15.军人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免税规定,第六项: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16.军人的十三项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14号)规定:(1)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助;夫妻分居补助;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子女保教补助费;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用费);军粮差价补贴,属于军队干部的免税项目或者不属于本人所得的补贴、津贴,不用缴纳个税。
(2)暂不征税的补贴、津贴有5项:军人职业津贴;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专业性补助;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伙食补贴。
17.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税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18.远洋船员的伙食费
国税发〔1999〕202号:由于船员的伙食费统一用于集体用餐,不发给个人,故特案允许该项补贴不计入船员个人的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
19.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减半优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7号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疫情防控津补贴免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21.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防护用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2.外交人员所得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八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23.外籍人员的八项补贴免税
财税字〔1994〕20号: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24.特定来源的外籍专家工资薪金免税
根据财税字〔1994〕20号: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25.境外人才税负差补贴
财税[2019]31号: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6.奥运相关外籍技术官员免税
财税〔2017〕60号:对受北京冬奥组委邀请的,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期间临时来华,从事奧运相关工作的外籍顾问以及裁判员等外籍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27.西藏地区津补贴免税
财税字[1994]021号:对个人从西藏自治区内取得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浮动工资,增发的工龄工资,离退休人员的安家费和建房补贴费免征个税。
财税字[1996]91号:西藏区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的西藏特殊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8.残疾孤老烈属的所得各省确定减税幅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9.住房租赁补贴免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0.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3倍以内部分免税
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31.一次性破产安置费免税
财税〔2001〕157号: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2.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
财税[2016]101号: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33.职工个人取得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税
国税发[2000]60号: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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