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是的。需要服从裁判的判决,才能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篮球裁判工作,是开展群众性篮球活动和搞好篮球竞赛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篮球裁判员,是篮球比赛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篮球比赛场面上的“法官”。没有篮球裁判员的公正、准确的判罚,篮球比赛就没法进行。不仅如此,篮球裁判员判罚水平的高低,还直接影响着篮球运动技战术水平的提高,直接影响着球队良好作风的形成,直接影响着篮球比赛的效果。所以篮球裁判员对于促进篮球运动向更高、更快、更准、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国家一级篮球裁判就是国家篮球裁判员技术等级的称号,主要就是做篮球比赛的裁判的工作。
我们国家篮球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分为:国家级裁判员、一级裁判员、二级裁判员、三级裁判员。其中,国家每年从国家级裁判员中评定出国家A级裁判员。
篮球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
1 、篮球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2 、当发生一起违犯规则、一节结束或篮球裁判员发现有必要中断比赛时,篮球裁判员应鸣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篮、一次成功的罚球之后或当球成活球时,篮球裁判员不应鸣哨。
3、 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篮球裁判员应在每一个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篮球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在比赛中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时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4 、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篮球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该抗议。
5 、如果一位篮球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的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队员更换受伤的篮球裁判员外,另一位篮球裁判员应单独执裁直到比赛结束。在与技术代表商议之后,另一篮球裁判员将决定此可能的更换。
6 、对所有的国际比赛,如果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应适用英语处理。
7、 每一篮球裁判员有权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宣判,但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篮球裁判员做出的宣判。
第 46 条 主裁判员:职责和权力
46-1 主裁判员使用什么程序挑选比赛球?
答:为检查、挑选比赛球,主队有责任为裁判员提供至少 2 个使用过的球。如果主裁判员认为主队提供的适当使用过的球是不合用的,应选择最好质量的合用的球。
46-2 比赛中,发生规则中未明确涉及的事件。裁判员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答:关于《篮球规则》中未明确涉及的时间或情况,《篮球规则》第 46 条授权主裁判员根据公正竞赛的精神和意图以及规则的基本原理来作出裁决。这是通常称作的“弹性权力”规则。
46-3 技术代表有权否决主裁判员作出的裁决吗?
答:不。万一意见不同,主裁判员应作出最后的宣判。
46-4 管理开始第 1 节的跳球以及开始剩下的每节的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是主裁判员的责任吗?
答:是。
46-5 裁判员们未能听到结束一节的信号响声。在着同一时候,投篮得分。为应对这种情况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裁判员的责任在于确定信号响声是否先于投篮的球离手。如果他们不能确定,那么他们应征询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如到场]的意见。在进行正当的咨询之后,主裁判员有责任作出最后的裁决。如果信号响声是在投篮的球离手之前,那么投篮比计得分。可是,如果投篮的球离手先于信号声响,那么投篮应计得分。[也见判例 46-6]。
46-6 裁判员们未能听到信号声响,该信号声响结束:[a]比赛;一节,气候还有要比赛的节。在大约同一时候,发生一次犯规。为应对这种情况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裁判员们应遵循上面判例 46-6 列举的同样程序。主裁判员的责任是作出最后的裁决。在[a],如果主裁判员断定信号先于犯规的发生,那么犯规应被忽略。可是如果断定犯规先于信号声响,那么犯规应被适当的处罚。在,如果信号声响先于犯规的发生,犯规应被忽略,除非是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如果是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应象比赛休息期间发生的任何犯规那样被处罚。如果犯规的发生先于信号声响,应象在比赛时间内发生的任何犯规那样被处罚。
46-7 第四节剩下 14 秒钟,比分是:A 队 81;B 队 80。A 队违例后,判给 B 队掷球入界,计时员没有开动比赛计时钟,之后球被 B5 在 B 队的前场控制。这时教练员 A 提醒计时员注意比赛计时钟还没有开动的事实,计时员立即开动比赛计时钟。接着 B5 运球上篮并在比赛计时钟上剩余 8 秒钟时投篮得分。教练员 A 促使裁判员注意比赛计时钟的错误并坚持比赛时间已终了,如果比赛计时钟在适当的时间被开动。教练员 A 坚持 B5 的得分应取消并坚持认为比赛已结束。在应答教练员 A 的要求中裁判员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裁判员们应与记录台人员商量以便确定错误是否真正发生。如果真的发生,他们必须有关于走过多少时间的确切的信息。如果断定是在比赛时间内的中篮得分,中篮应有效并且比赛计时钟应响应的调整。如果断定是在比赛时间终了之后中篮得分,中篮应被取消并且比赛结束。
46-8 一节比赛剩下一秒钟,判给 A 队一次掷球入界。掷球入界后,球触及后场并未被场上队员触及而滚出界。当球触及后场时,计时员错误的开动比赛计时钟。在比赛计时钟能被停止之前一节结束。教练员 B 促使裁判员注意比赛计时钟已被错误开动的事实。计时员承认错误并告知裁判员发生错误时比赛计时钟上剩下一秒钟。应在比赛计时钟上拨到一秒钟和判给 B 队一次掷球入界吗?
答:是。裁判员们要有关于走过多少时间的确切的信息。
46-9 A3 正向球篮运球时,主裁判员宣判 B4 犯规,副裁判员宣判 A4 三秒违例。主裁判员的宣判应优先于副裁判员的宣判吗?
答:不。为了确定哪一个违犯,是犯规还是违例先发生,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必须立即商量。如果断定犯规先于违例,违例应被忽略;如果断定违例先于犯规,犯规应被忽略,除非是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46-10 为确定一个投篮得分或一次犯规或违例是否发生,允许主裁判员使用录象吗?
答:不。
第 47 条 裁判员职责和权力
47-1 直到比赛预定的开始之前 18 分钟,或者 A 队、或者 B 队没有到达球场。在双方队到达球场并开始热身联系之前,裁判员的裁判权不开始吗?
答:不。裁判员应该在比赛开始前 20 分钟到达球场,他们的裁判权即开始。
47-2 当球成死球以结束最后一节比赛时,裁判员的裁判权结束吗?
答:是。然而,在比赛时间结束后,在主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字之前,裁判员对比赛的管理不结束。
47-3 在比赛已结束之后,但是在主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字之前,A5 出现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这种情况如何应对?
答:因为比赛已经结束,裁判员们对这种行为不能判罚犯规。主裁判员应在记录表背面提供事情的详细摘要,以便送交竞赛的管理部门。
47-4 裁判员们观察到一名球队成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a]在比赛将要开始之前 25 分钟;在结束比赛的信号响起之后。裁判员遵循的适当程序是什么?
答:在[a]和,不能判罚犯规。裁判员的裁判权的开始不能早于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前 20 分钟。当结束比赛的信号响起时裁判权结束。可是,主裁判员有责任在记录表背面注明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以便送交竞赛的管理部门。
47-5 何时允许裁判员调整比赛计时钟上的时间?
答:只当裁判员们确信计时员或在开动、或在停止比赛计时钟中发生错误。裁判员们还必须掌握作为该错误的结果走了多少时间或没走的正确信息。
47-6 当 A3 尝试一个成功的 2 分投篮时被犯规,这时比分是:A 队 84,B 队 87。球在空中时第四节时间终了。在时间终了之后,A5 发生一次技术犯规。判给 A3 一次罚球,罚球是[a]成功的;不成功的。关于 A5 技术犯规裁判员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在[a],这是比赛成平局,应打决胜期。A5 的犯规应看作是发生在比赛休息期间。该犯规的罚则是判给 B 队两次罚球,然后由 B 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线部分以掷球入界开始决胜期。对于下一次交替拥有掷球入界开始决胜期。对下一次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权的队不因犯规而失掉权利。在,比赛已经结束,不判罚犯规。
47-7 比赛时间结束后,A 队队长通知裁判员 A 队要抗议比赛结果。作为 A 队要抗议的结果裁判员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队长应在记录表为抗议提供线上签字,然后,主裁判员或技术代表有责任在一小时内将此抗议报告给竞赛的管理部门,有关抗议的详细程序见《篮球规则》附录 C——抗议程序。47-8 A1 在做 2 分投篮动作时被犯规,这是比分是:A 队 58,B 队 60。投篮的球在空中时,结束比赛的信号响起。投篮未成功。这时 A1 公然地辱骂裁判员。裁判员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应判给 A1 2 次罚球。如果 A1 的 2 次罚球都不成功,那么比赛应结束,并且 A1 的行为应在记录表背面注明。如果 A1 2 次罚球都成功,那么应判罚 A1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在执行 2 次罚球和决胜期前的 2 分钟间隔之后,由 B 队以掷球入界继续比赛。对下一次交替拥有有权的队不因为 A1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而失掉拥有的权利。
47-9 在只有两名裁判员执裁的比赛中,当一名裁判员受伤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为了确定受伤的裁判员能否继续执裁,耽搁的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如果受伤的裁判员不能继续执裁,并且,如果一名有资格的为其他裁判员所能接受的替补裁判员在场,应以 2名裁判员继续比赛。如果,没有这样的替补裁判员在场,那么以一名裁判员继续比赛。
47-10 在信号响起了之后,为了结束:[a]一节,该节不是最后的;最后一节;B2 发生一次犯规。在每种情况中犯规应被忽略吗?
答:在[a]犯规应被忽略,除非是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如果是这样的犯规,应被看作是发生在比赛休息期间并相应地处罚。在,因为比赛已结束,犯规不应被处罚。如果 B2 的犯规被看作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裁判员们应在记录表背面注明该事件。
47-11 在最后 2 分钟的比赛中,A4 的投篮得分。在球穿过球篮之后,球滚离球场很远。最靠近的裁判应鸣哨通知计时员停止比赛吗?
答:不。因为命中得分比赛计时钟已经停止。得分队的对方对可替换或请求暂停。可是,如果裁判员鸣哨,双方队都将能替换或请求暂停,这是不符合规则精神的。
第 48 条 记录员和助理记录员:职责
48-1 为表明发生在一节内的全队犯规次数,记录员使用什么显示?
答:记录员可用两个红色犯规标志。适宜的电子装置也是允许的。至于这些标志的调度指示,见判例 48-4。
48-2 在比赛中,记录员如何通知由一名队员发生的犯规次数?
答:可用五个队员犯规标志。每个标志被编上 1-5 的号码。带有 1-4 数字的标志为黑色字,白色底;带有 5 数字的标志为红色字,白色底[见器材附录]。至于队员犯规标志的使用指示,见判例 48-4。
48-3 B 队确信 B3 只发生了 3 次犯规,但是记录表出示 B3 已发生 4 次犯规。B 队队长促使裁判员注意这个问题。给 B3 登记的犯规次数应改变吗?
答:裁判员应征询记录员的意见,如果必要,征询其他记录台人员的意见以确定错误是否已发生。如果发现确切的信息表明该错误已发生,那么应改正记录表。否则,登记在记录表上的犯规次数应看作是正确的。
48-4 B5:[a]发生一次非第 5 次犯规的犯规;发生第 5 次犯规;[c]发生 B 队在该节第 4 次全队犯规。记录员如何对这些犯规发出信号。
答:在[a],记录员用举起所带数字与 B5 发生的犯规次数相一致的队员犯规标志来通知犯规。队员犯规标志指明的数字为黑色字,白色底。在,队员犯规标志显示的数字为红色“5”,白色底。在[c],犯规的次数的显示与[a]和[c]相同。此外,在靠近 B 队球队席的记录台一端的红色全队犯规标志应显示。全队犯规标志在犯规后球一成活球就显示。
48-5 A5 和 B5 卷入一次双方犯规。在混乱中,记录员没有认清这是 B5 在比赛中第 5 次犯规。因此,未通知 B5 已发生第 5 次犯规。B5 作为一名队员参赛。错误被发现时:[a]B5仍作为一名队员参赛;作为一次替换的结果 B5 坐在球队席上。为纠正这种情况,裁判员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因为没有通知 B5 第 5 次犯规,B5 的继续参赛不能被处罚。在[a],一有机会 B5 应清除出比赛,并未置任一队于不利。B5 所有得分应计入;B5 继续参赛中发生的任何犯规应作为队员犯规处理并相应地处罚。如果在发现错误时已判给 B5 罚球,那么 B5 的替补队员应执行罚球。在 B5 的替补队员已进入比赛之后,比赛应从中断处继续。在,应通知教练员B 和 B5 不能再能参赛。
48-6 记录员发生的错误是把 A3 的 3 分投篮仅计入 2 分。假设主裁判员确信错误已经发生,主裁判可以改正这个错误吗?
答:是。在主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字之前的任何时候,错误可被改正。在记录表签字之后,不能做改变。
48-7 谁负责操作交替拥有箭号?
答:这是记录员的责任。
第 49 条 计时员:职责
49-1 在开始比赛的跳球中,计时员何时开动比赛计时钟?
答:当球被合法地拍击时开动比赛计时钟。
49-2 在掷球入界中,或一次未成功的罚球后球仍是活球时,何时开动比赛计时钟?
答:当球首先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一名场上队员触及时,应开动比赛计时钟。
49-3 在第 4 节或决胜期的最后两分钟比赛中投篮得分后应停止比赛计时钟吗?
答:是。
49-4 A 队请求暂停,之后 B 队投篮得分。因为过分的嘈杂声裁判员们没有听到计时员发出的暂停信号。比赛继续,直到:[a]A 队投篮得分;B 队投篮得分。裁判员们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B 队一投篮得分计时员就必须停止比赛计时钟,并且使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例如把球抛到场上,以便得到裁判员们的注意。然后,应判给 A 队一次暂停。在[a]和,投篮不应计得分,当时比赛计时钟已停止。所有犯规[除非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消耗的时间和附加的活动应取消。暂停后由 A 队在 A 队球篮后面的端线[但不是正好在篮板后面]以掷球入界继续比赛。
49-5 A 队请求暂停,之后 B 队投篮得分。因为过分的嘈杂声裁判员们没有听到计时员发出的暂停信号。比赛继续,直到:[a]A4 发生一次犯规,B4 发生一次犯规。裁判员们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投篮得分计时员就必须停止比赛计时钟,并且使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上得到裁判员们的注意。然后,应判给 A 队一次暂停。在[a]和,犯规应被忽略,除非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由 A 队在 A 队球篮后面的端线[但不是正好在篮板后面]以掷球入界继续比赛。可是,如果任一犯规是技术犯规,或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暂停后已适当的罚则继续比赛。
第 50 条 24 秒计时员:职责
对于 24 秒计时钟的操纵以及相关的情况见第 29 条 24 秒钟下面的判例
第一裁判员的主要权利和职责:
1.位置
一般处于高于球网的裁判台上进行工作,他的视平线必须高出球网上沿约50cm。
2.赛前
第一裁判员主持场地、器材检查工作;主持挑选发球权、场区工作;主持入场仪式;掌握准备活动时间。
3.赛中
第一裁判员的判定是最终判定,他有权更改其他裁判员的判断;在比赛成死球时,允许比赛队的暂停或换人请求;主持决胜局的挑边工作,回答场上队长所提解释规则的请求和问题;负责决定赛场条件是否符合比赛要求。赛中,只有第一裁判员有权对不良行为和延误比赛犯规进行判罚;对发球犯规和发球位置错误进行判罚;对比赛中击球犯规(“四次击球”、“借助击球”、“持球”、“连击”)进行判罚;对高于球网上部的犯规进行判罚。
4.赛后
第一裁判员主持退场仪式,检查记分表确定无误后签字。
第二裁判员的主要职责
1.位置第二裁判员的位置在第一裁判员对面,比赛场地外面,记录台前面的5 m左右的地带中工作。
2.赛前协助第一裁判员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分发和收回场上阵容位置表;每局比赛前,核对双方队员场上位置;将球交给本场比赛的第一个发球队员。
3.赛中
第二裁判员必须对以下犯规鸣哨并做出手势:接发球队位置错误;队员触及球网和第二裁判员一侧标志杆;网下穿越进入对方场区和空间;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和拦网犯规;球触及场外物体或触及地面而第一裁判员处于难以观察情况时。
第二裁判员可以允许比赛队的暂停和换人请求,并具体进行操作。第二裁判员可以用手势指出职权以外的犯规,但不得鸣哨,不得坚持。
4.比赛后
协助进行退场仪式,在记分表上签字。
——长风网
主裁判的职责: 1.检查和批准在比赛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2.指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24秒钟装置、计秒表并确认记录台人员本人。 3.不允许任何队员佩戴可能造成伤害的物品。 4.在中圈执行跳球开始每一节和决胜期的比赛。 5.当情况需要时有权停止比赛。 6.如果球队在得到通知后拒绝比赛,或以其行动阻碍比赛的进行,有权判定该球队弃权。 7.在第2节、第4节以及任一决胜期的比赛时间结束时,或在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仔细地审查记录表以认可比分。 8.每当有必要或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作出最终的决定。 9.有权对这些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作出决定。 发生违犯时裁判员的职责一、发生违例时:1.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适当的手势以停止比赛计时钟,使球成死球; 2.随后按“裁判员手册”上所确定的手势要求依次完成手势;3.然后遵照规则判给对方队员掷界外球。 二、发生侵人犯规时: 1.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适当的手势以停止比赛计时钟,使球成死球; 2.随后他要指出构成犯规的队员,如果裁判员要求,则犯规队员需要按要求举起手来以示对认; 3.然后,裁判员要按“裁判员手册”中确定的报告犯规的程序向记录台报告; 4.当记录员得到报告并将此犯规登记在记录表上,举起了犯规次数标志牌后,裁判员要按适当的条款重新开始比赛。 三、对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技术犯规或双方犯规,裁判员要立即做出该犯规类型的适当手势。
麻烦采纳,谢谢!
1:有三个裁判,一个主裁判,两个副裁判。作用就是为了更好的保证球赛的公平性、公正性。裁判员、助理裁判员在中场休息时首先听取裁判长对上半场裁判工作的简要评价,以及对下半场裁判工作的要求。
2:裁判员稍作休息后,根据裁判长的意见对下半场比赛中可能发生或出现的情况,以及将采取什么对策向助理裁判员作简要的交代,并相互鼓励,调整好心态,增强完成好下半时裁判工作的信心。
资料拓展:
裁判是体育比赛中负责维持赛场秩序,执行比赛规则的职位或人物。许多国际比赛中的裁判必须从比赛双方的国家以外的第三国中选出,以示独立、公正和无利益冲突。
裁判员是依托在规则的框架和指导原则之内监察比赛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