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之所以伟大,和艾弗森有着很大的关系。他的出现引领了NBA的潮流。球员开始穿着宽松的大短裤,梳着脏辫,带着各种Bling-Bling的首饰。身材矮小的他一次又一次冲击内线,即使被狠狠放倒在地也坚强地爬起来。或许艾弗森场外事件缠身,不是个合格的公众人物。
我喜欢马刺,是因为马刺有一种朴素的人类大同情怀,这里看不到*掌握一切,看不到媒体舆论沸沸扬扬,这里只有简单的工作、学习、成长、追求胜利与和谐。
正是因为爱的深沉,所以我们也开始幻想,幻想詹姆斯会不会来,幻想球队能不能真的补强去打败勇士队。
他的控球能力强,擅长移动跑位。对于没有把握的球,他不会轻易出手,也是这样的性格,他得到马刺队波波维奇教练赏识,在战术打造下都给予他很多的支持,他也是马刺能拿下2013-2014年总*重要的成员,贝里内利无论在哪个队里面都是靠谱的得分后卫。
“ - 雅各布里斯,所以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马刺队是马刺并永远坚持下去。数百次打击乐,尽力而为,等待结果。奇妙的发生...记忆中有许多惊人的瞬间,每一刻都有很多人喜欢NBA疯狂或流泪。
这类人*的特点就是自己不怎么懂球,也没有真正的热爱NBA联赛,只是身边的人追捧了谁,他们为了显示出自己也是内行专业的,所以就盲目粉一个队。因为近年来勇士实力最强,所以他们就宣称自己是勇士球迷,因为有了勇士球迷的头衔,天天勇士赢球了自己会感觉很有面子。
不同的球迷会有不同的喜欢的球队,有的人喜欢骑士,因为他们爱詹姆斯,有的人喜欢马刺,因为他们喜欢全队配合,进攻顺畅无比的团队篮球,还有的人喜欢勇士,因为他们就喜欢看一个个不讲理的三分把对手打得没脾气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