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径赛项目的裁判包括很多,具体有:赛前控制中心(检录)、起点(发令)、检查、风速员、终点计时、终点裁判、终点记录和赛后控制中心等内容。
1、根据组织方案拟定运动会的名称、目的要求、比赛日期及地点,参加单位及组别。比赛项目。参加比赛办法。包括每单位可参加多少人,每人可报几项,每项可报几人及参加者的资 格问题。报名办法。
2、竞走比赛有两个核心规则。首先,竞走运动员必须始终保持至少有一只脚与地面接触。其次,前腿从着地的一瞬间起直到垂直位置必须始终伸直,膝关节不能弯曲。如有违反将被出示红牌,累计三张红牌后将立即被取消参赛资格。
3、比赛被分成两轮、三轮或者四轮进行,主要依据参赛者数目而定。每组比赛的前两名运动员可以进入下一轮比赛,在很多比赛项目中小组第三也可以出线。
4、田径竞赛规则最基本有两点:参赛规定 (一)参赛规模:本次比赛只接受集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队报名不得少于6人。
5、田径比赛中所有赛跑项目以外的赛事,均属田赛项目(以高度和远度来计算成绩);田赛项目又可分为掷类及跳类。
②比赛开始,核对参赛人数并记入表内,每次运动员距离终点约50米处,有A报号,B依次在总记圈表上记录(当运动员脱圈时,及时标出脱圈符号),C监看记录。
终点裁判员需要与计时主任、终点计时主任、风速测量员及检察注任联系,确认准备妥当后,举旗通知发令员。判定较难判之名次或全部名次判定,收集各裁判员之判定单,协助裁判长整理及判定。记录工作要抄写应正确,清晰迅速。
每组运动唢到达终点后,应按认看名次,把判定的运动员号码,道次迅速填写在此表上,传终点裁判主裁判。如对判定名次感到没有把握时,应实事求是地向裁判长说明。
终点裁判负责判定运动员的名次,并填写终点名次判定表,送终点记录;终点记录根据计时表和终点名次判定表,记录运动员的成绩与名次;赛后控制中心负责运动员资格申核,安排运动员照相,并安排运动员离场。